乐山高新区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项目一阶段
四川
业主单位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高新区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项目一阶段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高新区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项目一阶段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高新开委项〔2024〕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高发展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银行贷款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高发展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高新开委项〔2024〕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乐山市高新区。
2.2 建设规模: 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能力 40000 立方米,总用地面积约42754.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575.9平方米。本次一阶段土建项目按设计总规模一次性建成(水解酸化池生化池及二沉池除外),一阶段设备按日处理能力20000立方米安装。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及附属构筑物约0.4公里,新建尾水排放管网及附属构筑物约7公里。配套建设停车位等服务设施。
2.3 监理周期: 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 。
2.5 标段划分: 监理1 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9月28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01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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