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经营(仓储、自有储存、使用)及液氨制冷监管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危化经营(仓储、自有储存、使用)及液氨制冷监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5日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8
项目名称: 危化经营(仓储、自有储存、使用)及液氨制冷监管服务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00000元 ( 国库资金:1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危化经营(仓储、自有储存、使用)及液氨制冷监管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要求,增强安全生产监察专业能力,弥补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和技术不足,推动精准监管,强化综合监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文件的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形势和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拟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社会第三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帮助政府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工作,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通过现场带教、“专家+执法”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增强执法检查实效性。
合同履约期限: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