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抽检委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 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抽检委托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 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抽检委托项目招标项目的 潜在 投标人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 10 - 24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982000202402000074
标段编号:一标段: XT-ZC-20240927-01-01
二标段: XT-ZC-20240927-01-02
项目名称: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 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抽检委托项目
预算金额: 88.80 万元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项目名称
数量
项目简要概述
本包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1
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 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抽检委托项目
1
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抽检 740批次
44.40 万元
2
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 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抽检委托项目
1
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抽检 740批次
44.40 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 须具有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CMA)和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检测机构考核合格的证书(CATL)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满足本项目食品抽检所需测试项目的检测能力。 3. 2具有独立的食品实验室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并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提供优质服务;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具体资格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