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江西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已由上级批准 建设,招标人为宜丰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5万亩,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排灌渠道、机耕路及其他田间配套工程,项目实施地点为宜丰县芳溪镇、潭山镇、天宝乡、桥西乡、新庄镇等5个乡镇
监理费控制价:详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标。
标段划分:1 个施工监理标。
监理服务范围:设计施工图纸所含范围和缺陷修复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
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
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
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 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 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 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 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 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
无效);
(6)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总监理工程师 1 名,监理工程师1名,现场监理员不少于 4 人,人员配备不满足此项规定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招标公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
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
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监理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 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 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10月25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 致电江苏国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25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
资源交易网。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监理标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 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 10 年(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1 月1 日,不含开 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 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 程相类似的土石坝、堤防、灌渠业绩。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同时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监理合同。
7.2投标单位参与多少个标段就必须足额缴纳多少个标段的保证金或提供多少个标段的
电子保函。
7.3 本项目施工监理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在合
同中约定。
7.4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 ”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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