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铁西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9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沈阳市铁西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9-30 至 2024-10-11
撰写单位:
撰写人:
汪湛
(沈阳市铁西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铁西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18,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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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区内90593户居民室内更换“四件套”;17个小区燃气系统更新改造,更换四件套3844户。
2.燃气隐患设施及智能感知设备改造17.9万处,包括燃气主管线阀门包封隐患、燃气管道穿越卧室隐患,灶前软管穿墙隐患等。
3. 为铁西区街道配备 312只溴敏仪、6套高性能探测仪和6套手持激光遥测仪;为铁西区汽车加气站改造视频监控智慧监管系统和AI摄像头等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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