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馨花园二期A区室内门采购及安装(三)
江苏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港馨花园二期 A 区室内门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三次)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港馨花园二期A区 (项目名称)已由 连开委复(2019)16号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预算和企业自筹,现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港馨花园二期A区室内门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港馨花园二期 A区室内门采购及安装, 具体详见货物采购清单及图纸;
2.2交货地点:佛堂路北、跃湖路西,港馨花园二期A区项目施工现场;
2.3交货期:90日历天,具体交货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 合格
2.6最高投标限价:330.948333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3.2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 是 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 专业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如是授权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授权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该投标为无效标 )。 - 3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至少包括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 6个月( 2024年1月-2024年6月 )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 “投标人承诺书 ”)
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
( 2 )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 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 ”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 “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 )
( 3 ) 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格式详见 “投标人承诺书 ” )
注: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 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 ”等条款精神。 - 评标 方 法
4 .1 评标入围
4 .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4 .1.2 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方法 一 : 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4.2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4 年 09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0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