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十一高中阶梯教室等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十一高中阶梯教室等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RD-GC24007
项目名称:长春市十一高中阶梯教室等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170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3.170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磋商范围:长春市十一高中阶梯教室等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3供应商拟派出的强制性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系列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要求人证相符,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否则取消中标资格。3.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且不能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查询包括单位名称、法人姓名、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有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并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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