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7-6#库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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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H17-6#库房建设项目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N0-GC-GKZB-24-0532
2.2 招标项目名称
H17-6#库房建设项目总承包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利用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自有用地进行库房建设;拆除原有部分实保周界;配套建设室外管网、道路、绿化等。项目新增建筑面积约 $25283\mathrm{m}^{2}$ ,新增工艺设备数量为 7 台 (套)。具体参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2.4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项目可研批复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包含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安全分析报告编制及审评、职业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编制、技术服务等内容)、施工、采购、调试、项目竣工验收各阶段准备工作直至质保期内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工程最终须满足投运的所有条件。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其中:
(1)工程勘察:总承包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完成工程勘察。
(2)初步设计:总承包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初步设计。
(3)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计划开工时间:总承包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5)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具备实体移交条件。
(6)具备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组织的项目竣工验收条件:总承包合同签订后 24 个月内。
2.6 质量标准:总体工程达到项目批复的功能要求及性能指标,各分部分项、单位、单项工程均达到设计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达到项目建设目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 3.5 款所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联合体各方应在资质允许的范围内承担采购内容,但联合体各方资质应满足本采购项目要求。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4 其他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及投标截止前 6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类高级职称。提供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 6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勘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 6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其他要求: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人员】具备有效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提供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 6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被列入集团公司或或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投标人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保密及廉洁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要求(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投标廉洁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截止时间:2024-10-09 12: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