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项目
四川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高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高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高新开委项〔2024〕1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高发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高发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高新开委项〔2024〕1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高新区;
2.2建设规模:改扩建排水管网 27 公里,渠改管改造约 5 公里,管径为DN300~DN2000,改建排水泵站 1 座,配套监测设施设备。
2.3 设计周期: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概算审查、设计变更等, 最终以业主需求为准提供本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6 标段划分:设计 1 个标段;
2.7 本项目标段投资额:137.3002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05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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