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霍县厂龙沟水库
四川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炉霍县厂龙沟水库 (项目名称) / 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炉霍县厂龙沟水库 (项目名称)已由 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甘发改〔2024〕38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炉霍县水利水土保持和质量监督站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来源:央省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炉霍县水利水土保持和质量监督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甘发改〔2024〕38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洛秋乡境内;2.2建设规模:主要开发任务为城市供水、农业灌溉和农村人口饮水综合利用;2.3勘察设计工期:80 日历天(可研20天,勘察设计60天),若中标人未按期完成工作内容,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2.4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勘察工作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勘察(详细勘察)工作;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招标设计(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以及后续相关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水利工程类勘察设计业绩。( 注:(1)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审查意见或行政许可;已完成时间和总投资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2)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设计业绩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各方应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 ③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④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⑤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⑥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01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年10月25日 10时00分 ,登录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 scgzzg.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FCA)免费下载招标资料。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25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 scgzzg.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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