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城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城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DGP370783000202402000155 ,进场交易登记号: JSGC-SG-2024-0022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城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 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位于寿光市。
2.2项目最高限价:共1318.00万元;其中,一标段勘察:280.00万元;二标段设计:1038.00万元。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城区内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2.5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勘察:
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依据财库【 2020】46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法人。
3.2. 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标段设计:
3.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3.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行业(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4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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