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业主单位
博野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博野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博野县行政审批局 以 博招核字2024-14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博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衔接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博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博野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涉及博野县小店镇、城东镇、程委镇、南小王镇、北杨镇、博野镇、东墟镇七个镇29个村道路硬化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铺设水泥混凝土路总长26.44km,道路宽度2-9m,道路硬化总面积80703.4㎡,采用水泥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路面。修复地下管线310米。建设地点:保定市博野县工期:3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四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投标单位可对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30 09:00 至 2024-10-11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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