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卫辉车站新建信号楼及相关配套工程(强基提质)施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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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文件卫辉车站新建信号楼及相关配套工程(强基提质)劳务分包招标书
由我方负责施工的卫辉车站新建信号楼及相关配套工程(强基提质)施工,因工程需要采用公开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卫辉车站新建信号楼及相关配套工程(强基提质)。
主要工程内容为:1.拆除站区局部围墙,在车站派出所南侧空地新建信号楼,地上三层,建筑面积为1196.96m2,设运转室,通信、信号机械室,变电所等。2.新建信号楼投用后,既有通信、信号机械室和运转室等墙、地面恢复性整治,面积为261.28m2。3.给排水、暖通、消防、电照等相关配套。
计划工期:60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3日
计划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或施工计划安排为准,计划完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或施工计划安排为准。
劳务分包设置控制价。劳务分包工序计划清单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纳税人身份证明,包含一般纳税人身份证明(适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证明。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持有有效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施工分包企业准入资格证(号)。
2.4 近3年内具有与本招标专业相适应的一个及以上项目的施工业绩,且有良好的信誉和合同履约能力,近3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
2.5与招标人无股份、子母公司等关系。
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分包合格名录》或取得《施工分包企业准入号》,未纳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分包合格名录》或未取得《施工分包企业准入号》的企业,需提前向招标人提出《施工分包企业准入号》办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照原件和申请资料,如在开标前能通过招标人上级单位资格审查也可以参加本次招标。
2.7投标单位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质量负责人必须与本投标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安全负责人需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2.8施工企业在申请本投标前三个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拒绝:
(1)列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电化局集团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企业,2020年至今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
公司有不良行为的施工分包方企业;(2)与中国中铁股份公司所属的各级单位发生过合同、经济、技术纠纷仲裁或诉讼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以及有不良合同履
约记录或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的企业;(4)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质量事故、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的企业。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到2024年10月10日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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