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岸区江南新城片区市政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重庆
2023年南岸区江南新城片区市政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023年南岸区江南新城片区市政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 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岸发改〔2022〕 64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岸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2024年中央 预算 资金 及上级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 为 南岸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岸区江南新城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主要包括雨水混错接改造及管网缺陷修复,其中雨水混错接改造管网共计1578m,管径为d300-d1500;非开挖修复管网共计4525m,管径为d300-d2800;开挖修复管网共计6529m,管径为d300-d1200 。其中包括现有DN1800雨水管道位于通江大道,修复长度24m;现有DN2800雨水管道位于梨花大道与水云路交叉口处,清淤长度59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5698.3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877.14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图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以及工程量
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 300个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0-10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10-12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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