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入学招生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梅江区入学招生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州市梅江区梅塘东路121号创杰金融中心90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D2024FC0916
项目名称:梅江区入学招生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2、采购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参照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至项目承办服务 完成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承办服务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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