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洋厂保障性住房项目勘察
重庆
华洋厂保障性住房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 招标 项目 华洋厂保障性住房项目勘察 已由 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沙发改〔202 4 〕 12 号 批准建设, 项目 业主为 重庆瑞诚衡洋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瑞诚衡洋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井口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华洋厂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井口街道,占地面积25770平方米,建筑规模约8万平米,保障性住宅约600套。其中配套设施为小区内新建燃气、排水、供水、供电等管网工程约1500米,消防应急道路750米,消防设施3处,新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约2700平方米,小区绿地约7600平方米,停车场约2万平方米,充电桩155个,体育设施2处。小区周边新建燃气、排水、供水、供热、公共交通、通信、供电等城镇基础设施约3000米。
2.3本次招标项目勘察 合同估算 金 额: 106.11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全部地质勘察(测),包括初勘、详细勘察的相关工作(含设计及施工期间补充勘察),以及施工过程中超前钻探、持力层检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勘察成果必须通过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查 。
2.5 勘察服务期限: 勘察30日历天,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勘察并提交初步勘察成果;30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地勘报告。超前钻:30日历天。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15日历天完成现场钻探并提交初步成果, 30日历天提交完整超前钻、持力层检测报告(因招标人原因无法进场作业的除外)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甲 级及以 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0-09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10-10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