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林业局公务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宣城市
一、项目编号: JX-CG-XJ-2022009
二、项目名称:泾县林业局公务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经济开发区新昌路 1幢
成交金额: 183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公务车 品牌:广汽丰田威兰达 规格型号: 2022款广汽丰田-威兰达2.0L CVT两驱豪华版墨晶黑 数量: 1 台 单价: 1838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泽兵、张文贵、李文瑟(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总价包干收取,金额为 300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林业局、需解锁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川镇桃花潭西路 19号、泾县财富鑫城 A8 栋 102 室,联系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县林业局
地址:泾川镇桃花潭西路 19号
邮箱: /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需解锁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 A8 栋 102 室
邮箱: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需解锁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十、
1 、 询价文件 : )
2、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泾县林业局
需解锁
2022 年 8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