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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康还建房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发布时间:2024-09-30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谷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黄康还建房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GC-JSGC202409SZ-0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康还建房道路工程项目已由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谷发改审批[2024]2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谷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招标人为 谷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谷城县城关镇洪胜社区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440m, 雨水管网长936m,道路红线宽度10m,其中车行道宽度7m, 两侧各1.5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 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黄康还建房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条件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01

合同估算价:9283992.92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营业执照: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2022、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近 5 年是指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 60个月, 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 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提供施工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 市政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书面承诺函,承诺函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6)其他人员要求: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施工员持有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持有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③资料员、材料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④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 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7)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2)本项目是否给予国企与民企组建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专项加分: 否 。
(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html或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html)。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8日00:00至2024年10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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