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HRXTCJKZX-2024-01
项目名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93000
最高限价(元): 121000,100000,20000,52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标项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1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一批实验室试剂及耗材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标项二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一批实验室试剂及耗材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标项三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一批实验室试剂及耗材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标项四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一批实验室试剂及耗材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完成供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3、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2】 (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标项二理化检测试剂耗材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营业执照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中包含本项目所需的经营范围。 (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中小/小微企业; 【标项1、3、4】 (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中小/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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