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3FSCG24D01G0160 FS34088220240284号
项目名称: 潜山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1257万元
最高限价: 985万元
采购需求: 拟建执法办案中心建设、案件管理中心建设、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合成作战室建设、综合管网系统、装饰装修、 5年运维等,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月,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的交货、安装、调试及初验,初验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进行试运行测试,试运行测试满2个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或线下以书面形式 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潜山市财政局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 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或以上) 资质 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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