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城市静态交通系统及运营链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城市静态交通系统及运营链路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郸城市静态交通系统及运营链路服务采购项目2.1.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3服务内容:采购邯郸城市静态交通系统及运营链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综合管理系统、路边停车管理系统、路外停车管理系统、开放平台系统、车主应用系统、运营链路服务等。2.1.4服务期限:技术服务3年、运营服务1年。2.1.5服务标准:合格2.1.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邯郸城市静态交通系统及运营链路服务采购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综合管理系统、路边停车管理系统、路外停车管理系统、开放平台系统、车主应用系统、运营链路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6.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6.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6.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4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7、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2 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09 00:00至2024-10-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29 09:00,地点为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