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BH202409005-X01马山派出所技术用房改建项目设计(重发公告第1次)
江苏
业主单位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马山派出所技术用房改建项目
(项目名称)
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山派出所技术用房改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实施马山派出所技术用房改建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太旅行审投许[2023]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马山街道古竹路28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共计三层,主要包括土建、电气、给排水、消防、装修、停车场、景观、智能化、暖通、室外配套设施工程等。
工期:
3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80.0
万元
招标范围:
包括原9号楼拆除新建、现状门卫外立面提升改造、机动车棚提升改造、场地内部景观提升改造等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设计、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设计、道路及雨污水施工图设计)、绿建节能设计、以及本工程相关的各类专项设计和各阶段招标配合、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配合、施工图变更、设计相关技术专题报告、参与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 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 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2021
至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信誉承诺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2024年7月—2024年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08日
14:30
时至
2024年10月14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04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马山派出所技术用房改建项目
(项目名称)
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山派出所技术用房改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实施马山派出所技术用房改建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太旅行审投许[2023]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马山街道古竹路28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共计三层,主要包括土建、电气、给排水、消防、装修、停车场、景观、智能化、暖通、室外配套设施工程等。
工期:
3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80.0
万元
招标范围:
包括原9号楼拆除新建、现状门卫外立面提升改造、机动车棚提升改造、场地内部景观提升改造等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设计、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设计、道路及雨污水施工图设计)、绿建节能设计、以及本工程相关的各类专项设计和各阶段招标配合、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配合、施工图变更、设计相关技术专题报告、参与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 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 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2021
至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信誉承诺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2024年7月—2024年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08日
14:30
时至
2024年10月14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04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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