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盐城市响水县南河镇新建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招标公告
江苏
业主单位
2024年度盐城市响水县南河镇新建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招标公告
2024年度盐城市响水县南河镇新建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921000200002300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2024年度盐城市响水县南河镇新建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 已由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响水县农业农村局 以 苏农复〔2024〕37号文、盐农建〔2024〕9号文、响农发〔2024〕143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 自 财政资金 , 项目 出资 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响水县南河镇人民政府 ,招 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响水县南河镇 境内 。
2.2项目建设规模 : 2024年度盐城市响水县南河镇新建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 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汇总表及施工图纸及资料包含的全部施工 内容, 南河镇新建片:平整土地1600亩、土壤改良1600亩、 泵站6座、疏浚沟10.493公里、渠衬砌明渠22.89公里、排水暗管8.75公里、农桥2座、水闸76座、涵洞26座、农门80座、防渗渠便桥39座、分水池2个、门首19个、放水管0.8公里、、管灌300亩、智慧农业1项、机耕路11.906公里、沟道治理1.721公里。 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总投资 额: 约 2728.58 万元。 共分为一个标段,
2.4项目计划工期 :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1 月, ( 具体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 - 5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资质条件: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2 业 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 2021年01月01日以后竣工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类似项目是指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的施工业绩。
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 (完)工验收证明或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是指以下材料之一:(1)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2)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3)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4)该业绩已录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查询截图。
各项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而所提供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利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投标截止时间起无在建工程,须符合苏水基〔2016〕17 号文规定。
3.2.2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
②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其他在建工程;
(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为准)且未经竣(完)工验收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认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按第 8章中《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4年 7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 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 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违约扣款。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login。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 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 £ 综合评 估 法 ? 合理低价法 。
8.2 评 标 标准 与和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其他内容
-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 盐城开标大厅系统 ” ,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 “ 盐城开标大厅系统 ” 网址为: #/login
请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 --- 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 #/download# 选择江苏省);
注:( 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login (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 2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 GEB8 下载网址为: #/download 选择江苏省
( 3 )“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 #/login (请提前登入环境检测)
( 4 )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 CA 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 国信 CA 盐城专线 : 02589631967 CFCA 盐城专线 :
( 5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 张磊磊 樊红丽 薛工 或 蔡工
-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 发布公告媒 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以及响水县人民政府网 ( :8100/zbtbv2022/index.html ) 同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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