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供地勘测定界服务
陕西
-延安市
1.采购条件
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供地勘测定界服务已由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完成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供地勘测定界服务,根据国家及陕西省有关规定,测量项目范围内界址点坐标,调查项目范围内所有用地权属,测量项目范围内全部地类界限、核查地类,全部地类面积,收集汇总外业数据,量算汇总面积,编制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报告并取得各方(指有边界的各村镇及国土、区、县等,以下简称“各方”)的确认,工作成果需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要求,协助甲方取得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
2.2 服务成果
(1)供地勘界技术报告(具体内容见第五章合同条款)
(2)现场勘界工作过程中的全部原始数据、影音资料、文件、档案等。
(3)执行本项目建设用地供地勘界服务时所产生的的全部过程资料、文件和档案等。
(4)工作成果应满足土地组卷需求,相关不足之处在土地组卷过程中应及时修改。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对本项目建设用地供地手续批复(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之日止。
2.4 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发改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管理总局)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投标人未具有其它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情形。
3.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项目的负责人。
(2)以上人员要求为最低要求,且其他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人员无需填报,仅需应答人做出承诺,并由应答人按需配置,需满足采购项目及采购人需求,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增加或调整,相关费用应答人应在报价中予以考虑,视为已包含在应答报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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