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市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大塘镇富德村中洞屯、富德村高怀屯、盘村村老古家屯、青山满洞村堆村屯、修仁福旺村三塘河屯)III标段(重)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荔浦市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大塘镇富德村中洞屯、富德村高怀屯、盘村村老古家屯、青山满洞村堆村屯、修仁福旺村三塘河屯)III标段 (重)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3002826004382001  | ||||||
招标人  | 荔浦市农业农村局  | ||||||||
建设单位  | 荔浦市农业农村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为荔浦市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大塘镇富德村中洞屯、富德村高怀屯、盘村村老古家屯、青山满洞村堆村屯、修仁福旺村三塘河屯)III标段,位于荔浦市大塘镇富德村中洞屯、富德村高怀屯、盘村村老古家屯、青山满洞村堆村屯、修仁福旺村三塘河屯等5个项目点实施,利用不同的管道分别收集黑水(厕所粪污)、灰水(洗浴水、厨房等生活用水),建设污水处理站并分别处理,从而达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8日  | 开标地点  | 荔浦市中心 1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4806737.50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曾涛,注册编号:桂 245202102527,身份证号:450331********00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杰敏(证书编号 :桂建安C(2017)0001938,身份证号:450722********568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福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4432235.21 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姚昕伶,注册编号:桂 245111117000,身份证号:450322********352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桂珍(证书编号 :桂建安C(2021)4001126,身份证号:452121********184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4095020.67 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莺 ,注册编号: 桂 245202104619 ,身份证号: 450803 ******** 918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谭建升 ( 证书编号 :桂建安C(2015)0008422, 身份证号: 450803 ******** 497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荔浦市建设工程综合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