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丰都县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设计
重庆
重庆市丰都县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丰都县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 已由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丰都发改发[2024]1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都县林业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县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丰都县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丰都县虎威镇、树人镇、十直镇、名山街道、湛普镇、双路镇、兴义镇、三合街道、高家镇、龙孔镇、包鸾镇、三建乡、江池镇、栗子乡、龙河镇、南天湖镇、仙女湖镇、武平镇、暨龙镇、太平坝乡、都督乡等21个乡镇(街道)和楠木林场、七跃山林场、三抚林场等3个国有林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总规模 156000亩 ,其中人工造乔木林 5 000亩,退化林修复1 43 000亩,封山育林8000亩 。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约16257.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约14457.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约251万元
2.4 招标范围: 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初步设计(含概算书)、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等,进行施工配合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
2.5 设计服务期限: 25 日历天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农林行业 ( 林业工程 ) 甲 级资质;
③ 农林行业 ( 营造林工程 ) 专业 甲 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 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0-13 17:3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10-15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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