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兰州新区2×350MW热电项目工程总承包第六批辅机设备采购厂前区电梯招标公告
甘肃
甘肃能化兰州新区2×350MW热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第六批辅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甘肃能化兰州新区2×350MW热电项目工程总承包第六批辅机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42.2公顷,规划建设2×350MW超临界燃煤发电供热机组采用两机一塔间接空冷方式,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脱硫装置,设计年发电量35亿度,供热负荷约1362.41万吉焦/年。
2.建设地点:兰州新区秦川园区
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第五批辅机设备采购,包括厂前区电梯、多联机空调等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分包情况:
包段名称 包段内容
第一包 厂前区电梯
第二包 多联机空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第一包厂前区电梯的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有:
(1)若投标人为电梯生产制造商,须具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子项为: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均为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子项为:乘客电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
(2)若投标人为电梯销售代理商,须具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均为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类型为:乘客电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②销售代理商所代理品牌的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子项为: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③具有电梯生产制造商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有两个300MW及以上等级超临界机组成功运行的类似设备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如是合资或者进口品牌,所附业绩必须是所投产品的业绩,不是代理商的业绩。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
4.信用要求:投标人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要求: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唯一授权代理证明。
6.CA认证要求:投标人投标时已办理平台CA认证相关手续。
7.其它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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