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宿州市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宿州市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EPC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LBGC202408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 |||
地址 | 灵城镇双河路南(原卫计委办公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需解锁 需解锁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需解锁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需解锁 需解锁 、 需解锁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联合体牵头人)、需解锁(联合体成员) | 安徽拓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安徽省金瓦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经济开发区(联合体牵头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 70 号(联合体成员) | 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 1189 号金龙广场合肥博天化工升级改造项目 B-1403 (联合体牵头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富闲路 9 号银湖创新中心 6 号 13 层 1337 室(联合体成员) |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迎宾大道消防大队对面迎宾小镇 6 幢 306 室(联合体牵头人);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南路 288 号附 1 号 4 楼(联合体成员)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 | ||
投标报价(费率 %/ 元) | 设计费率 :30%( 约 378720.00 元 ) ;施工费率: 98.8%( 约 37018384.00 元 ) | 设计费率 : 5% ( 约 63120.00 元 ) ;施工费率: 93.38%( 约 34987618.40 元 ) | 设计费率 : 39.5 %( 约 498648.00 元 ) ;施工费率: 99.5%( 约 37280660.00 元 ) | ||
工期(日历天) | 36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完成设计及图审工作。) | 36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完成设计及图审工作。) | 36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完成设计及图审工作。)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高成 | 徐强祥 | 马骏 | |
证书名称 | 工程师(道路桥梁专业) | 高级工程师(市政道桥设计专业) | 高级工程师(给排水工程专业) | ||
证书编号 | NJZJ2018192718 | G3300215083 | 201922008526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郭惠 | 单芒 | 邵军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皖 234142141273 | 皖 234181998641 | 皖 234121344581 | ||
综合评估得分 | 94.21 | 92.43 | 84.33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 年 10 月 11 日 -2024 年 10 月 14 日 | ||||
招标代理费 | 90000 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 ,网址 :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 7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 [2022]2 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建管股 需解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