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汉中市南郑区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油菜用肥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汉中市
2024年汉中市南郑区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油菜用肥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汉台区东一环路奥翔大厦北区12楼1207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przb20241014
项目名称:2024年汉中市南郑区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油菜用肥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汉中市南郑区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油菜用肥料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9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质保期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汉中市南郑区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油菜用肥料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3)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汉中市南郑区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油菜用肥料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谈判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⑦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谈判文件发售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⑨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肥料登记证或提供农业农村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的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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