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溪江公司基于AI-AVN技术的水电作业流程安全管控研究与应用招标公告
浙江
-衢州市
(招标编号: CHDTDZ005/19-QT-073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公司相关项目 乌溪江公司基于“AI-AVN”技术的水电作业流程安全管控研究与应用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衢州乌溪江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浙江省衢州市
2.2 项目规模:372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15个月,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8日(具体以成交后接到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基于 “ AI-AVN ” 技术的水电作业流程安全管控研究与应用 (CHDTDZ005/19-QT-07301): 开发及安装一套水电作业流程安全管控平台,包含:视觉大模型分析算法和北斗高精度定位的智慧检修系统、多元融合算法的大坝智能预警系统、北斗高精度定位的智慧巡检系统、 AI-AVN 技术的日常作业风险管控、非对称图像视频编解码系统、智能化安全管控平台就,提供平台相关软件和硬件设备并完成其安装调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于“AI-AVN”技术的水电作业流程安全管控研究与应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2项人工智能和北斗技术运用在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电站水电安全管控系统的项目业绩,且均已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时需提供能证明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投运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采购范围等信息,如合同(含技术协议)中无相关内容的,可在合同后附由甲方(买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投运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