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北辛窑煤业有限公司重叠城镇开发边界处置论证报告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山西
-忻州市
大同煤矿集团北辛窑煤业有限公司重叠城镇开发边界处置论证报告询比采购 二次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大同煤矿集团北辛窑煤业有限公司重叠城镇开发边界处置论证报告(采购项目编号: JNC202-CG-240914719 、 SXZB-2409240211JNF2402/01 ),已由大同煤矿集团北辛窑煤业有限公司以中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北辛窑煤业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 [2024]19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成本,采购人为大同煤矿集团北辛窑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治边界”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现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要求。旨在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可以推动城镇化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能更科学有序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强化底线约束,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 。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编制重叠城镇开发边界处置论证报告。
2.3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编制完成报告,提供专家评审通过的成果报告,并出具评审意见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的法律法规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文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边界论证报告编制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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