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厦门地铁6号线砂浆采购招标公告
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
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土建1标
砂浆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轨道 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1标段 项目已由 厦门市建设局 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 已落实 ,项目 砂浆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 公开 招标。本次 公开 招标采用在 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线上招标的招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厦门市轨道交通 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土建施工总承包1标段线路全长11.6公里,含6站7区间1盾构井及出入段线。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砂浆采购招标分为2 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表 1。
2.2.2 本次招标的砂浆,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 本次砂浆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商。
3.2 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为生产商,其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满足供货需求。
3.3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国内生产企业须通过 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5 履约信用要求 :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部门的处罚、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如有必要,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招标人有权忽略未对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微小偏差。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对于受到通报批评或被列入厦门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从业黑名单或被中国交建列入黑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 :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内的注册合格供应商。
中标候选人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现场考核工作予以积极配合(以了解中标候选人的生产能力、质量控制及技术服务水平等综合实力); 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投标人提供资料不真实有效的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由中标人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0-17 15: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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