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相应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2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01000113
项目名称: 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500000.00 元,其中:无分包 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15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包含:分局机关本级食堂、交警大队食堂、特巡警大队食堂、执法办案中心食堂、济北开发区派出所食堂的管理服务。为了保障用餐安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确定一家服务单位。采取承包经营、自负盈亏运营模式。由服务单位负责提供菜品、面点、副食品等的储存、制作、加工、售餐及用餐,食堂区域内的管理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期内供应商自行考虑风险因素,因提供的服务标准、质量履行不到位、分局可支配财力等原因,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沟通确定后,也可提前解除服务合同;服务期满,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标准、质量的履行情况,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沟通确定后,可续签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6.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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