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院区超声室、知名专家门诊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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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院区超声室、知名专家门诊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院区超声室、知名专家门诊装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4 年 1 0 月 2 2 日09时00分 (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600000202402000937
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院区超声室、知名专家门诊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 100.940999 万元
最高限价:
? 100.940999 万元
采购需求: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院区超声室、知名专家门诊装修项目 ,共分为一个包,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开工令之日起 60日历天竣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 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报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7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三)建筑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工程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若供应商非中小微企业,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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