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毓璜顶医院污水处理运行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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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毓璜顶医院污水处理运行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毓璜顶医院污水处理运行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 于 2024 年 1 0 月 2 4 日09时00分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600000202402000938
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毓璜顶医院污水处理运行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80万元
最高限价:
?180万元
采购需求:山东省烟台市本级烟台毓璜顶医院污水处理运行外包服务项目 ,共分为 一个包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报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要求提供服务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若供应商非中小微企业,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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