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社区养老设施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康保县社区养老设施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康保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康行审审字[2023]1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康保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和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康保县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YKZJK-2024020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康保县处长地乡原人民政府、二号卜乡原中心小学、李家地镇原中心小学、丹清河乡原中心小学、哈咇嘎乡原中心小学、土城子镇原中心小学、邓油坊镇原中心小学、闫油坊乡原中心小学、屯垦镇原中心小学。建设内容:本项目改建养老设施共包含9个地块,总占地面积158057.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959.7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康保县现状10处闲置房屋进行养老、适老化改造使其满足社区养老的需求,可供养老床位592张。同时配套建设满足养老需求的公建设施(消防、电梯、水电暖、上下水、通讯、保温等基础性工程),室外活动场所,配套工程,养老配套用品,配套设施等。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完毕止。标段划分:一标段:土城子镇、哈咇嘎乡;二标段:闫油坊乡、屯垦镇;三标段:二号卜乡、李家地镇;四标段:丹清河乡、处长地乡;五标段:邓油坊镇;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响应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注:如投标人仍在处罚期内的,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有关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4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2)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14 09:00:00 至 2024-10-18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0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