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园区南京海事法院工程项目信息化工程
江苏
法治园区南京海事法院工程项目信息化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法治园区南京海事法院工程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21〕7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信息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南京江北新区,东至浦九路,北至浦镇大街,西侧为纵一路,南临康二路 。
2.1.2工程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37417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25 025平方米,地下面积12392平方米。主要为一栋地上6层地下1层主楼,配套建设安检中心、诉讼服务中心、门卫用房等附属用房。
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 5 6 00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1.4工期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法治园区南京海事法院工程项目信息化工程 , 主要包括信息设施系统,含信息接入、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用户电话交换、信息网络、布线、电视、信息引导及发布、会议等子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含智能卡以及排队叫号、智慧法庭、中间库智能化管理、 云文印、监仓对讲、智慧诉讼服务等子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含建筑设备监控、建筑能效监管等子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含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等子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以及机房工程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一 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 级注册建造师证( 机电 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 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 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企业近1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投标人在2021年度-2023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 ) ;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承诺函(一)、投标承诺函(二)、投标承诺函(三)”如下,并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投标承诺函(一)
致: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郑重承诺如下内容: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企业近1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 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投标人在2021年度-2023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 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以上1-4项应提供证明材料,如(1)营业执照;(2)投标人控股与被控股关系,天眼查截图、公司关系架构等;(3)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截图等。(以上仅作为示例,证明材料作为承诺的佐证材料,投标人应按诚实守信原则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具体材料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提供)
5.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查询材料,并保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查询结果中无在建工程,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本承诺函。
6.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本承诺函。
7.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及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与项目现场项目经理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
8.我司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 中主要设备材料采购要求 的规定,进行本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验收、使用、管理等工作。如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我司愿接受公建中心的处理。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函(二)
致: 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
本单位作为 ???????? ?????? 项目 的投标人郑重承诺本次投标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所称的“弄虚作假”行为,具体条款如下: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 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如本投标人被认定为弄虚作假或无法就相关疑点作出合理说明的, ????? ?? ???????????????? (投标人名称) ? 同意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弄虚作假行为在招标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且3年内不确定为评定分离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将上述线索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向公关机关报案。
本投标人如有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同意招标人按上条款规定办理。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函(三)
致: 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
一、本人作为 ????????????????? ( 项目 名称) 的投标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诺本人符合以下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 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具体证明材料有:
(1)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四库一平台) ( )从业人员——个人工程业绩查询截屏和工程所在地各省级一体化平台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查询截屏。
(2)项目经理工程业绩竣工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仅为示例,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提供。)
如被认定有在建工程或违反上述承诺或提供的上述材料是虚假的, (投标人名称) 和本人同意招标人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将弄虚作假行为在招标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且 3年内不确定为评定分离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的中标人。
二、本投标人如中标本项目,郑重承诺如下内容: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项目经理不变更,确需更换的,书面报请招标人,同时承担更换项目经理 20 万元/人次的违约金(不可抗力、非承包人原因除外);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均需承担 20 万元的违约金;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中人员变更的罚则。
如若更换项目经理,承诺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项目投标。
???????????????????????????????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印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4.2资格预审评分及投标入围方法细则
注:确定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入围的方法: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为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按资格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当资格预审得分相同时,以申请人资格预审评分中的项目业绩合同金额大的排名靠前,当申请人资格预审评分中的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也相同时,则以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答辩得分高的排名靠前,当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答辩得分也相同时,则由审查委员会投票表决。如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少于9家时,则全部入围。
5.评标办法
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北京时间 2024年 10 月 21 日17时00分 ;
6.2获取方式: 投标申请人登陆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网上下载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 2024年 10 月 30 日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