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教育局台前县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4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台财招标采购-2024-8
2、项目名称:台前县教育局台前县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211,000.00元
最高限价:5211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4109005080D03727001001
台前县教育局台前县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一标包
339750
339750
2
E4109005080D03727001002
台前县教育局台前县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标包
738750
738750
3
E4109005080D03727001003
台前县教育局台前县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标包
549000
549000
4
E4109005080D03727001004
台前县教育局台前县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四标包
461250
461250
5
E4109005080D03727001005
台前县教育局台前县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五标包
599250
599250
6
E4109005080D03727001006
台前县教育局台前县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标包
1140750
1140750
7
E4109005080D03727001007
台前县教育局台前县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七标包
343500
343500
8
E4109005080D03727001008
台前县教育局台前县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八标包
747000
747000
9
E4109005080D03727001009
台前县教育局台前县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九标包
291750
29175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台前县教育局台前县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具体数量及规格参数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5.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九个标包;
第一标包:提供午餐相关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侯庙镇第一中学约288人、侯庙镇大杨小学约165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包:提供午餐相关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侯庙镇中心小学约985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具体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标包:提供午餐相关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清水河乡邵集小学约152人、清水河乡实验小学约580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标包:提供午餐相关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清水河乡中学约615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标包:提供午餐相关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马楼镇第一小学约 490人、清水河乡中心小学约309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标包:提供午餐相关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马楼镇第一中学约740人、马楼镇第二中学约328人、后方乡武口小学约208人、后方乡玉皇岭小学约55人、后方乡中学约60人、后方乡华都希望小学约130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七标包:提供午餐相关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打渔陈中学约458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八标包:提供午餐,打渔陈镇实验小学约151人、打渔陈镇中心小学约645人、打渔陈镇中张琢玉小学约200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九标包:提供午餐相关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吴坝镇中学约111人、夹河乡中学约117人、夹河乡张广小学约161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供货期限:150天 ;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5.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最高限价:5211000元(其中:第一标包至第九标包:每生每天午餐费的100%)
6、合同履行期限:150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
3.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投标多个标包,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包中标。依据包号(从第一标包到第九标包)的顺序依次评审,如在前一包中已被推荐为该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在此后的标包中均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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