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融通天河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华海宾馆2024年强制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比质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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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融通天河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华海宾馆2024年强制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广州华海宾馆2024年强制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编号:gkbz2024101100002)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广州融通天河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广州华海宾馆2024年强制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 广州华海宾馆2024年强制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设计合同签订后10天提交施工图 。
建设地点位于: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232号、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69号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工程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及标准 。
其他: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供应商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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