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区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竞争性磋商公告
榆林高新区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路榆林金融中心1405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YGX-2024-92号
项目名称:榆林高新区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3,32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充电基础设施专项):
合同包预算金额: 483,32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83,322.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3)《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 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0)《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充电基础设施专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证书;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规划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财务状况: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 2024 年 1 月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声 明 书 ( 原 件 ); 投 标 时 限 内 “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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