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城智慧停车场(二期)招标公告
安徽
一、招标编号: 皖 E0-15-2024-0465
二、项目名称: 含城智慧停车场 ( 二期 )
三、项目实施地点: 马鞍山市含山县流水月路西侧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 含山县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 马鞍山市 含山县望梅路与花园路交叉口
六、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含山县含城智慧停车场 ( 二期 ) 建设项目,建筑面积为 3036.36 平方米,建筑高度 14.1 米,最大跨度 8.4 米,停车场铺装面积约 17869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含城智慧停车场 ( 二期 ) 配套用房及附属大门、围墙、道路、室外给排水、海绵城市、消防、路灯、安防、强弱电等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统一代码: 2409-340522-04-01-829363 。
3 、投资规模: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 2300万 元。
4 、质量要求:合格。
5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 16106130.31 元。
八、资金来源: 其他投资
九、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1 月 14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9 月 9 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 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
3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 2 )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3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联合体各成员(含牵头人)根据分工情况均应具备招标公告中的相应施工资质之一。
( 3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 - “邀请提醒” - “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 4 )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 1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2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 3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4 )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 ( 含 ) 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 2 )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 ( 含 ) 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 、业绩要求:无。
7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 、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十一、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二、标段数: 1 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芝 。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上发布。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 2009 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 3 开标室。
3 、在线签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
4 、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4 日 9 时 00 分。
6 、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8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 、获取时间: 2024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2 、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十八、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有效最低价评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十九、备注:
1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 .html
2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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