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本级)-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总校、坡巷校区)校园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
-海口市
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本级)-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总校、坡巷校区)校园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总校、坡巷校区)校园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政府采购-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4-10-25 10:00:00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Y-CG2024-012
项目名称: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总校、坡巷校区)校园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3,444,008.85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对中小企业工程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2、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的资格承诺函)3.3、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限计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未受到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的资格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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