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设计 已由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以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重新批复(秦审批投〔2024〕04-007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投资(统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医院自筹资金一并解决)、其他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拟建内容及规模:项目涉及总建筑面积为27100平方米。主要包括门诊、病房改造装修及配套设备设施更新升级,日间手术中心建设等,更新购置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系统、中央胎心监护系统、可视化电生理精准诊断与治疗系统等医疗设备93台(套),建设数据中心、医保DIP智能分析质控系统等。2.1.2建设地点:秦皇岛市红旗路452号(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院内)。2.1.3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20日内交付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30日内交付施工图。2.1.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如违反,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15 09:00 至 2024-10-2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0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