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产业社区(九湖片区工业用地)单元控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委托, 对[350691]SMGX[CS]2024001、漳州高新区产业社区(九湖片区工业用地)单元控规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漳州高新区产业社区(九湖片区工业用地)单元控规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91]SMGX[CS]2024001
项目名称:漳州高新区产业社区(九湖片区工业用地)单元控规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包1(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1)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月内提交初步成果,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根据部门征求意见完善后10日历天内,提交评审成果; (3)根据评审会意见完善后10日历天内,提交报批成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因相关主管部门机构改革过期未进行变更的,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2)根据闽财购[202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若未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