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23-WG-88号地块建设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
江苏
苏地2023-WG-88号地块项目 (项目名称) 苏地2023-WG-88号地块建设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地2023-WG-88号地块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中行审备〔2023〕30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吴中苏州湾置地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吴中苏州湾置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地2023-WG-88号地块建设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 (标段)的 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吴中区太湖新城东太湖路北侧、雷山路东侧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基坑周长约为772m,基坑面积约为25398m?,合同估算价约1982144.26元。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 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 。
3.5信誉要求: / 。
3.6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备注: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2、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四、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五、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六、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本项目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2 )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出具注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3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 )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10-16 00:00 至 2024-10-21 23:59 ;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00:00至2024年10月21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28 09:30 。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 .联系方式
2024-10-16
附件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 120 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在 苏地 2023-WG-88 号地块项目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三、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
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不压低招标控制价,不迫使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五、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接受因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
六、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
招标人(电子签章): 苏州吴中苏州湾置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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