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警车)采购询价公告
四川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拟对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警车)采购 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FZZX2024300
- 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警车)采购
3 . 采购人: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4 . 采购代理机构:
二、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预算金额: 180000 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 )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本项目实际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时间:询价通知书自 202 4 年 10 月 17 日至 10 月 21 日 09: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二)获取方式及地点 - 网络方式: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官网( )通过“供应商服务系统”上传报名资料(首次登录需注册并完善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询价通知书。如有“供应商服务系统”使用问题,可在该网站下载查看使用手册或拨打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
- 现场方式:请于获取时间内到(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 52 号广安金土地集团办公楼一楼)获取询价通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获取询价通知书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询价通知书转款凭证、报名登记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购买询价通知书转款凭证、报名登记表。
(三)本项目询价文件有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 /份(成本构成包括系统技术维护费、资料打印装订费用、设备损耗折旧、邮寄费用等), 供应商须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缴纳 询价 文件购买费用(不接受个人名义代为转账,不接收现金, 询价 文件售后不退, 询价 资格不能转让) ,转账时请注明“ 300 号询价文件”(询价文件购买费用以采购代理机构到账情况为准,在获取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 23009363
注: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 : 0 0 -09:30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 52 号广安金土地集团办公楼一楼)。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