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管系统环卫专用车辆及环卫机械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0500-JZCG-G2024-05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苏州市城管系统环卫专用车辆及环卫机械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2024-10-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内容:
标段一: 15 吨转运车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四)技术质量 :25 分 2. 底盘进货时间比较(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底盘合格证生产日期为准),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得 3 分;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3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标段二:大型垃圾转运车辆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四)技术质量: 25 分 2. 底盘进货时间比较(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得 3 分;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标段三:小型垃圾收运车辆(新能源)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四)技术质量: 25 分 2. 底盘进货时间比较(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底盘合格证生产日期为准),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得 3 分;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3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标段五:大型新能源机扫一体车 标段六:大型新能源扫地车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 (四)技术质量: 25 分 2. 底盘进货时间比较(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底盘合格证生产日期为准),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得 3 分;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3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现更正为:
标段一: 15 吨转运车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 (四)技术质量: 25 分 2. 底盘进货时间比较(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底盘合格证生产日期为准,或承诺中标后提供对应生产日期的底盘合格证),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得 3 分;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3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标段二:大型垃圾转运车辆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 (四)技术质量: 25 分 2. 底盘进货时间比较(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底盘合格证生产日期为准,或承诺中标后提供对应生产日期的底盘合格证),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得 3 分;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3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标段三:小型垃圾收运车辆(新能源)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 (四)技术质量: 25 分 2. 底盘进货时间比较(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底盘合格证生产日期为准,或承诺中标后提供对应生产日期的底盘合格证),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得 3 分;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3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标段五:大型新能源机扫一体车、标段六:大型新能源扫地车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 (四)技术质量: 25 分 2. 底盘进货时间比较(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底盘合格证生产日期为准,或承诺中标后提供对应生产日期的底盘合格证),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得 3 分;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3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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