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桥梁养护(定期检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桥梁养护(定期检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3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JCZ2024034
项目名称:2024年桥梁养护(定期检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97,451.52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4年桥梁养护(定期检查)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2,597,451.52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桥梁养护(定期检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桥梁养护(定期检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3)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要求: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中应具有桥梁检测类相关内容);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甲级或者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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