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磁县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勘察设计(不含送出工程)服务预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河北
-邯郸市
华能磁县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勘察设计(不含送出工程)服务招标【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0-2-191 )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邯郸市,磁县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磁县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勘察设计(不含送出工程)服务招标【重新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磁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风电场规划总装机容量为50MW,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6.25MW风力发电机组与磁县采煤沉陷区风光储氢一体化基地项目一期(200MW保障性风电)共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升压站内配置20%、4小时储能系统,送出至磁县220千伏变电站,送出线路约0.7公里。
采购范围:设计人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具体内容为满足施工图设计的所有测量工作、地质勘查工作(包含详勘时的协调工作);风电机组微观选址,完成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竣工图;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设备技术规范书、设备及施工招标文件;项目自施工之日起至全容量并网发电期间始终派驻至少1名工代驻场进行沟通、联络、指导等全过程服务;完成初步设计内、外部审查及电网公司组织的涉网电气设备初设审查相关工作;其他相关审查设计文件的编制、设计技术交底等工作。勘察、设计人要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国优规划及实施方案。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电力专业(风力发电)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须附资质证明文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1项50兆瓦及以上陆上风电场工程(160米及以上高度混塔)勘察设计业绩,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能反映工作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及其它能证明上述内容的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拟任设计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1项50兆瓦及以上陆上风电场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