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11上313综采工作面成套设备租赁(第2次采购)二次公告
山西
-忻州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11上313综采工作面成套设备租赁(第2次采购)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JNC151-CGN-241011555)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1.采购条件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11上313综采工作面成套设备租赁(第2次采购)( 项目编号:JNC151-CGN-241011555 ) ,采购人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受 采购人 委托,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谈判 采购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11#煤南翼上组煤共布置四个综采工作面,目前已回采两个综采工作面,正在组织生产11上311综采工作面,接续面为11上313综采工作面。根据工作面接续情况,考虑回采产量、周期、投入成本等因素,11上313综采工作面设备采用租赁模式。11上 313 工作面设计长度 265 米,回采长度 1214 米,煤层厚度1.6-1.7米,平均厚度 1.65米。
2. 2 采购范围:
2.2.1泰山隆安煤矿11上311综采工作面提供成套综采设备。
2.2.2除工作面顺槽胶带机、工作面 10kv动力电缆、工作面和两巷风、水管路、矿压监测、监控系统甲方提供,其余所有设备和设施由出租方提供。
2.2.3出租方负责提供综采工作面设备全套技术资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套) 。 2.2.4出租方提供的综采成套设备应满足正常安全生产。
2. 3服务周期 : 从全部设备到场之日起,到全部设备回撤交接完毕之日止, 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
2.4服务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桥头镇桑园村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
2. 5 服务要求:设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和 行业标准内相关要求, 以及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3. 2 业绩要求: 供应商 近年 承担过 至少1 项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2021 年 9 月 1 日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综采成套设备 的租赁业绩 ( 一个合同中同时包含液压支架 租赁 和采煤机 租赁 和 刮板输送机 租赁的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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